TBN CC #: 5314809
公佈日期 : 2026/07/27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TMACH101S
採購名稱 : 直轄市定古蹟原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修復再利用計畫及修復工程規劃設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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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48285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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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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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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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TMACH101S
採購名稱:直轄市定古蹟原嘉南大圳組合事務所修復再利用計畫及修復工程規劃設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地址:704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B1)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溫國汶
連絡人電話:(06)2213569#203
傳真號碼:(06)22131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4
開標日期:2026/06/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70,000 元
Email:wkw@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建築師事務所,計畫執行主持人須具有建築師資格者,並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附加說明 :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內附招標文件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同一地點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內附招標文件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同一地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