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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4526
公佈日期 : 2026/07/27
採購單位 : 審計部
採購案號 : C11548
採購名稱 : 審計部115年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及驗證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4889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548
採購名稱:審計部115年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及驗證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審計部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彭婉蒂
連絡人電話:(02)23971366#869
傳真號碼:(02)239778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30
開標日期:2026/07/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80,000 元
Email:wdpeng@mail.audi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資訊服務業(代碼含I301之相關營業項目)或其他未分類業(代碼含ZZ99);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規定逐項填寫,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五)企劃書一式8份。 二、廠商資格審查及評審程序: 1.招標機關於開啟投標文件後,先就廠商資格文件進行審查。其審查程序為:先開啟「投郵封」後,檢查「證件封」及「企劃書」等2項是否完備,再開啟「證件封」審查各項證件及檢查「企劃書」份數是否合於規定。資格審查結果將通知投標廠商,並對資格審查不合格之廠商敘明原因。 2.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得參與後續評審程序,評審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行通知。 3.簡報順序依各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本部時間之先後順序決定。 4.通過資格審查廠商所提之企劃書,由本部評審小組依本案評審須知之評審作業流程相關規定辦理。 三、議價: 1.評審結果,平均總評分最高,且經評審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廠商,取得第一優先議價權;俟評審結果簽奉核定後,將通知最符合需要廠商(第一優先議價權),擇日辦理後續議價作業。 2.議(減)價次數不以3次為限,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議(減)價機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資訊服務業(代碼含I301之相關營業項目)或其他未分類業(代碼含ZZ99);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規定逐項填寫,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五)企劃書一式8份。 二、廠商資格審查及評審程序: 1.招標機關於開啟投標文件後,先就廠商資格文件進行審查。其審查程序為:先開啟「投郵封」後,檢查「證件封」及「企劃書」等2項是否完備,再開啟「證件封」審查各項證件及檢查「企劃書」份數是否合於規定。資格審查結果將通知投標廠商,並對資格審查不合格之廠商敘明原因。 2.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得參與後續評審程序,評審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行通知。 3.簡報順序依各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本部時間之先後順序決定。 4.通過資格審查廠商所提之企劃書,由本部評審小組依本案評審須知之評審作業流程相關規定辦理。 三、議價: 1.評審結果,平均總評分最高,且經評審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廠商,取得第一優先議價權;俟評審結果簽奉核定後,將通知最符合需要廠商(第一優先議價權),擇日辦理後續議價作業。 2.議(減)價次數不以3次為限,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議(減)價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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