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13651
公佈日期 : 2026/07/2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48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租賃簡易式活動廁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766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48
採購名稱:115年度租賃簡易式活動廁所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資循科曹正平或秘書室陳明慧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301;7212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2
開標日期:2026/06/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25,000 元
Email:bd428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須具有環保服務業(J101)或活動廁所租賃業(JE01010)。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者,仍視為合格標。
※本次修正租賃廁所座數、預算及規格表等部分,內容詳見修正對照表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之分包廠商
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
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
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
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13點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4.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825,000 元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指定完成設置日前設置完成,並於設置完成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使用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必要時,得延長契約至新約訂定為止,最長至117年3月31日止)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本案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6.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者,仍視為合格標。
※本次修正租賃廁所座數、預算及規格表等部分,內容詳見修正對照表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之分包廠商
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
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
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
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13點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4.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825,000 元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指定完成設置日前設置完成,並於設置完成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使用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必要時,得延長契約至新約訂定為止,最長至117年3月31日止)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本案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3.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6.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1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約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