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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3519
公佈日期 : 2026/07/23
採購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採購案號 : 115-3000-1-028
採購名稱 : 0.6L瓶裝金牌啤酒一打裝紙箱100,000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97127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3000-1-028
採購名稱:0.6L瓶裝金牌啤酒一打裝紙箱100,000個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
機關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賴昌柏
連絡人電話:(04)23381216#431
傳真號碼:(04)233622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7
開標日期:2026/07/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1,000 元
Email:110158@mail.ttl.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函索: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60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15-3000-1-028 0.6L瓶裝金牌啤酒一打裝紙箱100,000個)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本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第96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決標原則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境產品廠商」,及第1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辦理;另本案所定義之環保產品廠商係指規範所列產品能提供具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之廠商,如未能提供將視為非環保產品廠商。請投標環保產品者於標封內附上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以利審查。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環保標章證書,其標章登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投標廠商必須於投標時一併附上該標章取得廠商出具之「原廠供貨證明」或「經銷授權書」正本或影本,以證明其實際具備供貨能力。若無法提供,機關有權認定其不符環保產品廠商資格。 4.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4號,電話:02-23214567轉363、檢舉信箱:臺北南海郵局第108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6019@mail.ttl.com.tw。 (2)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地址:414007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電話:04-23381216轉420、傳真:(04)2336-2273 、電子信箱:panddy@mail.ttl.com.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函索: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附回郵信封貼足60元(右上角註明函索115-3000-1-028 0.6L瓶裝金牌啤酒一打裝紙箱100,000個)寄本廠事務股函索投標書表。 2.本廠函索: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前逕向本廠事務股領取投標書表。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提供廠商利用電子方式下載,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函購郵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函索信封未註明索標名稱或案號者不予受理。 2.所有招標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加註。 3.本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第96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決標原則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境產品廠商」,及第1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辦理;另本案所定義之環保產品廠商係指規範所列產品能提供具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之廠商,如未能提供將視為非環保產品廠商。請投標環保產品者於標封內附上環保標章證書影本,以利審查。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環保標章證書,其標章登載之廠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不同,投標廠商必須於投標時一併附上該標章取得廠商出具之「原廠供貨證明」或「經銷授權書」正本或影本,以證明其實際具備供貨能力。若無法提供,機關有權認定其不符環保產品廠商資格。 4.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4號,電話:02-23214567轉363、檢舉信箱:臺北南海郵局第108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6019@mail.ttl.com.tw。 (2)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烏日啤酒廠政風室,地址:414007臺中市烏日區光華街1號,電話:04-23381216轉420、傳真:(04)2336-2273 、電子信箱:panddy@mail.tt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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