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12992
公佈日期 : 2026/07/23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50152
採購名稱 : 地政業務流程規劃AI導入策略委託研究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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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0055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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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52
採購名稱:地政業務流程規劃AI導入策略委託研究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古伊庭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310
傳真號碼:(03)52298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3
開標日期:2026/06/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010704@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一、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三、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一) 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名義投標者:應設有「地政」、「不動產」、「土地管理」、「測量」或「空間資訊」或與本案標的等相關之系、所、中心。
(二) 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投標者: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地政」、「不動產」、「土地管理」、「測量」或「空間資訊」,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司行號、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須檢附)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司行號及財團法人須檢附)
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3)其他:學校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需檢附)。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5 年11 月1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履約地點:新竹市北區。
***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之內容,應另以書面提供予機關之項目(如有不符者,以電子傳輸資料為準):服務建議書 。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一、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三、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一) 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名義投標者:應設有「地政」、「不動產」、「土地管理」、「測量」或「空間資訊」或與本案標的等相關之系、所、中心。
(二) 以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投標者: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地政」、「不動產」、「土地管理」、「測量」或「空間資訊」,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司行號、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須檢附)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司行號及財團法人須檢附)
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3)其他:學校出具之接受委辦同意書(投標廠商符合第50條,為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或學術研究機關(構)需檢附)。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5 年11 月1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履約地點:新竹市北區。
***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之內容,應另以書面提供予機關之項目(如有不符者,以電子傳輸資料為準):服務建議書 。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