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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2923
公佈日期 : 2026/07/2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採購案號 : 115046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內門觀光休閒園區設施增改建(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8034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6
採購名稱:115年度內門觀光休閒園區設施增改建(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歐修汶
連絡人電話:(07)5318720
傳真號碼:(07)53315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5
開標日期:2026/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hwou@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或網站列印相關資料)。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其中之ㄧ行業即可。 1.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書。 2.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丙級以上之電器承裝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告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1)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2)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公司統一編號或名稱。 4.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五)投標單(未附標單者為不合格標)。 (六)服務建議書。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切結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或網站列印相關資料)。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其中之ㄧ行業即可。 1.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書。 2.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丙級以上之電器承裝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告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1)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2)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公司統一編號或名稱。 4.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五)投標單(未附標單者為不合格標)。 (六)服務建議書。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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