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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12576
公佈日期 : 2026/07/2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採購案號 : ym115017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楊梅區115年度績優社區觀摩活動委外辦理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272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m115017
採購名稱:桃園市楊梅區115年度績優社區觀摩活動委外辦理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社會課楊明芬 ( 分機 1910 ) ;張光維(採購)
連絡人電話:(03)4783683#1611
傳真號碼:(03)4855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3
開標日期:2026/07/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0,000 元
Email:1000237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合法綜合、甲種或乙種旅行社。 證明文件: 1.經交通部觀光署(前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合法綜合、甲種或乙種旅行社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有效之會員證。 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企劃書「內容應含詳細價目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社會課楊明芬03-4783683*1910;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張光維03-4783683*1611。 4.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5.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社會課楊明芬03-4783683*1910;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張光維03-4783683*1611。 4.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5.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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