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11038
公佈日期 : 2026/07/21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50604A
採購名稱 : 新北市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第十一期)計畫監審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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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89639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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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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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604A
採購名稱:新北市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第十一期)計畫監審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城鄉發展局 張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1/7016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4
開標日期:2026/06/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00,000 元
Email: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或(4)前3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測量工程」或「資訊」或「航空測量」或「遙感探測」或「製圖」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計測量科)張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016。
[履約期限]
(一) 於民國115年起(115至117年計畫)辦理修測1/1000數值航測地形圖、更新1/5000正射影像之監審案工作。
(二)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送監審作業計畫書。
(三) 自決標日起至測製廠商交付第八階段所有成果(經監審廠商查核通過)予本機關次日起7個日曆天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階段繳交期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第4款所示)。
(四) 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及第7條規定。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計測量科)張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016。
[履約期限]
(一) 於民國115年起(115至117年計畫)辦理修測1/1000數值航測地形圖、更新1/5000正射影像之監審案工作。
(二)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送監審作業計畫書。
(三) 自決標日起至測製廠商交付第八階段所有成果(經監審廠商查核通過)予本機關次日起7個日曆天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階段繳交期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第4款所示)。
(四) 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及第7條規定。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