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10122
公佈日期 : 2026/07/20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5P2058U
採購名稱 : 115年產品碳足跡盤查及臺鐵公司全面溫室氣體盤查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89639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5P2058U
採購名稱:115年產品碳足跡盤查及臺鐵公司全面溫室氣體盤查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履約: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招標: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4913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6
開標日期:2026/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600,000 元
Email:0061511@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及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本國廠商: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外國廠商:需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本國認許)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及教育訓練教材。 (3)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碳足跡及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 (4)廠商應於116年1月31日前提送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5)廠商應於116年2月28日前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人員教育訓練。 (6)廠商應於116年3月15日前完成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7)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前提送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 (8)廠商應於116年4月15日前協助機關提出產品碳足跡標籤展延申請。 (9)廠商應於116年4月30日前協助本公司完成115年度之排放量清冊及報告書,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10)廠商應於116年9月30日前完成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4281)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 ◎115/5/19第1次修正: 本案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六條(四)「服務建議書」(含電子檔)正本2份、副本9份,光碟2份。 (2)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一)3.(3)執行產品碳足跡盤查展延申請(自強、莒光、區間/區間快等3個車種):A、盤查資料年度:114年。 (3)三用表格: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欄位增列8.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仍於115/6/11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115/5/27第2次修正:因本案增列「外國廠商:需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本國認許)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屬重大變更,原115/6/11開標延至115/6/16開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分段(期)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者,各段(期)完成期限如下: (1)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 (2)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及教育訓練教材。 (3)廠商應於開工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碳足跡及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 (4)廠商應於116年1月31日前提送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5)廠商應於116年2月28日前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內部查證人員教育訓練。 (6)廠商應於116年3月15日前完成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7)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前提送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 (8)廠商應於116年4月15日前協助機關提出產品碳足跡標籤展延申請。 (9)廠商應於116年4月30日前協助本公司完成115年度之排放量清冊及報告書,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10)廠商應於116年9月30日前完成115年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外部查證。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電話:02-23815226-4281)以及所屬各分支機構使用或管理場所。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企劃處謝小姐(02-23815226#2263) ◎115/5/19第1次修正: 本案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六條(四)「服務建議書」(含電子檔)正本2份、副本9份,光碟2份。 (2)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一)3.(3)執行產品碳足跡盤查展延申請(自強、莒光、區間/區間快等3個車種):A、盤查資料年度:114年。 (3)三用表格: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欄位增列8.未表明投標廠商名稱及未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視為不合格標。 本次修改非屬重大變更,仍於115/6/11開標視為第1次開標。 ◎115/5/27第2次修正:因本案增列「外國廠商:需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本國認許)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本國廠商。」(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屬重大變更,原115/6/11開標延至115/6/16開標。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