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9363
公佈日期 : 2026/07/17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5S2015S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嘉義工務段轄內橋梁及箱梁內部檢測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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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3688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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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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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5S2015S
採購名稱:115年度嘉義工務段轄內橋梁及箱梁內部檢測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履約: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招標:薛小姐
連絡人電話:(07)5884060#2455
傳真號碼:(07)58840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26
開標日期:2026/05/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50,000 元
Email:0084506@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3.共通項目:曾完成與本標案類似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本段轄內縱貫線及集集線橋梁及箱梁(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規劃、設計部分:
■ 其他: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即契約所載之執行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3份與機關辦理審查。
二、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維護、橋梁箱梁內部檢查、橋梁定期檢查等項目,不含審定期間,依下列時間完成。
I.定期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II.箱梁內部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後,由廠商安排時程辦理檢測,每年10月30日前內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
2.箱梁內部檢測執行日期,依核定「檢測執行計畫書」排程辦理。
III.人行天橋定期檢查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成果報告評估及建議方案:「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及「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經本段核定後20日曆天內或依本段指定日期提送,內容需包含檢測成果、維修預算評估、圖說設計及技師簽證相關資料需經本段核定。
三、本案於配合開工前及辦理成果報告後各辦理一次橋樑檢測教育訓練。
四、上述工作皆完成經機關核定後,使視本案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本段轄內縱貫線及集集線橋梁及箱梁(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係指廠商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規劃、設計部分:
■ 其他: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即契約所載之執行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1式3份與機關辦理審查。
二、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各工項履約期限如維護、橋梁箱梁內部檢查、橋梁定期檢查等項目,不含審定期間,依下列時間完成。
I.定期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II.箱梁內部檢測期限如下:
1.開工後後,由廠商安排時程辦理檢測,每年10月30日前內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
2.箱梁內部檢測執行日期,依核定「檢測執行計畫書」排程辦理。
III.人行天橋定期檢查期限如下:
1.開工後於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項工作並於11月15日前提送「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予本段審核+10日?天修正(2次),另於當年12月15日前先行將定期檢測資料上傳至本公司橋梁及隧道管理系統。
成果報告評估及建議方案:「橋梁定期檢測成果報告」及「箱梁內部檢測成果報告」經本段核定後20日曆天內或依本段指定日期提送,內容需包含檢測成果、維修預算評估、圖說設計及技師簽證相關資料需經本段核定。
三、本案於配合開工前及辦理成果報告後各辦理一次橋樑檢測教育訓練。
四、上述工作皆完成經機關核定後,使視本案完成。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 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
1.餘詳招標文件或電洽嘉義工務段王智俞05-2324615#155
2.本案於招標公告中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開標當場,經檢視投標廠商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檢舉受理單位]:
*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