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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8418
公佈日期 : 2026/07/1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5304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第4季捷運科技大樓站停車場(龍生綜合大樓)委託管理維護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6288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5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3041
採購名稱:115年度第4季捷運科技大樓站停車場(龍生綜合大樓)委託管理維護服務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建成
連絡人電話:(02)27590666#6218
傳真號碼:(02)275996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7/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13
開標日期:2026/07/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22,380 元
Email:pma12011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一)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 175 萬 8,000 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15 年 7 月 9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15 年 7 月 10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自115年6月27日起,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須登入帳號方可領標,且同一帳號於同一標案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尚未申請廠商帳號者,請務必提前完成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廠商代碼登入處〉廠商帳號申請),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一)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 175 萬 8,000 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15 年 7 月 9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15 年 7 月 10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自115年6月27日起,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須登入帳號方可領標,且同一帳號於同一標案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尚未申請廠商帳號者,請務必提前完成申請(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廠商代碼登入處〉廠商帳號申請),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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