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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8320
公佈日期 : 2026/07/16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5-2-236
採購名稱 : 郵政入戶匯款匯票電傳送現申請書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0198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236
採購名稱:郵政入戶匯款匯票電傳送現申請書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翁舒芸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14
傳真號碼:(02)235766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8
開標日期:2026/07/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60,000 元
Email:maggie76922@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附加說明 :
交貨期限: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80,000本)。 第1批: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8,300元之違約金;改正次數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該批契約價金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得標廠商應於該批物料之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5日內,製妥成品並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驗收,並至少抽驗3箱,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依分批交貨表規定處所、數量交貨完畢。 第2批: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測試),得標廠商應於該批物料之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0日內製妥成品,餘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 電話:(02)2393-1261#3033 簡幼玲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2024 林俊良 ***更正公告*** 115年6月16日增加分批交貨表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交貨期限: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80,000本)。 第1批: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8,300元之違約金;改正次數逾2次仍未能改正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該批契約價金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得標廠商應於該批物料之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5日內,製妥成品並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驗收,並至少抽驗3箱,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依分批交貨表規定處所、數量交貨完畢。 第2批: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測試),得標廠商應於該批物料之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0日內製妥成品,餘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 電話:(02)2393-1261#3033 簡幼玲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2024 林俊良 ***更正公告*** 115年6月16日增加分批交貨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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