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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8267
公佈日期 : 2026/07/1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55
採購名稱 : 115年內湖資源回收場區道路瀝青混凝土養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315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4,1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55
採購名稱:115年內湖資源回收場區道路瀝青混凝土養護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資收隊吳鎮豪/吳昆燐
連絡人電話:(02)27919622#109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27
開標日期:2026/05/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9,550 元
Email:la-ev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a)E101011綜合營造業 (b)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整。 2.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元整。 3.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4.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178巷1號。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5.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5.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9.本局秘書室聯絡人電話:02-27208889轉7216。 10.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11.本案為「再生瀝青粒料 (RAP)」用料佔混合粒料30%(含)以下之瀝青混凝土,其餘限用新料,如未依規定使用材料,經察覺時責任由廠商自負,本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1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方式辦理,若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報價單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1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整。 2.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元整。 3.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4.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178巷1號。 5.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5.2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5.2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9.本局秘書室聯絡人電話:02-27208889轉7216。 10.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11.本案為「再生瀝青粒料 (RAP)」用料佔混合粒料30%(含)以下之瀝青混凝土,其餘限用新料,如未依規定使用材料,經察覺時責任由廠商自負,本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1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方式辦理,若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報價單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13.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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