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6477
公佈日期 : 2026/07/14
採購單位 : 國家太空中心
採購案號 : TASA-S-1150058
採購名稱 : 國際研討會暨產業博覽會策展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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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4696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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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591,702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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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ASA-S-1150058
採購名稱:國際研討會暨產業博覽會策展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家太空中心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展業一路9號8F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3)5784208#10372
傳真號碼:(03)57842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5
開標日期:2026/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741,000 元
Email:sharonchen@tasa.org.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 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簽名或蓋章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檢附,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簽名或蓋章,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
(六)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七) 本案如有規格上問題請洽何小姐(#10325);如需場勘,請洽大臺南會展中心窗口楊小姐(06-303-3456#1208;anna.yang@icctainan.com)。
(八) 本次更正內容包含:保險條款移除「個人第三人責任險」與「產品責任險」相關規定,並調整為『食品之製造商或供應商須提供該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之有效證明文件(如:投保證明或保單影本);本活動期間若因「來賓碰撞主辦單位設備導致受損」等風險,在主辦單位無過失責任之前提下,其所衍生之設備財損或理賠糾紛,應由得標廠商逕向該來賓進行求償與追討,主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賠償與連帶責任。』;以及招標規範(規格需求)P.8大舞台區舞台尺寸更正為寬8米*「深」3米。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____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比減價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三)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必須簽名或蓋章並併同「投標標價清單」檢附,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四)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不得附記招標文件未規定之條件。如附有該等文字者,視為未附記。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必須簽名或蓋章,否則即不符招標文件規定。
(六) 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之規定,未經本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露、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七) 本案如有規格上問題請洽何小姐(#10325);如需場勘,請洽大臺南會展中心窗口楊小姐(06-303-3456#1208;anna.yang@icctainan.com)。
(八) 本次更正內容包含:保險條款移除「個人第三人責任險」與「產品責任險」相關規定,並調整為『食品之製造商或供應商須提供該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之有效證明文件(如:投保證明或保單影本);本活動期間若因「來賓碰撞主辦單位設備導致受損」等風險,在主辦單位無過失責任之前提下,其所衍生之設備財損或理賠糾紛,應由得標廠商逕向該來賓進行求償與追討,主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賠償與連帶責任。』;以及招標規範(規格需求)P.8大舞台區舞台尺寸更正為寬8米*「深」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