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4950
公佈日期 : 2026/07/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採購案號 : 115RAZ002
採購名稱 : 115年泉州綜合大樓建築物檢查缺失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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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33911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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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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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8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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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RAZ002
採購名稱:115年泉州綜合大樓建築物檢查缺失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呂建緯
連絡人電話:(02)23751992
傳真號碼:(02)238801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3
開標日期:2026/07/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15,176 元
Email:ac8056@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本案底價新臺幣3,890,000元整。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30日17時整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2日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本案底價新臺幣3,890,000元整。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30日17時整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2日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