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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4421
公佈日期 : 2026/07/09
採購單位 : 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AC3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南市玉井區公所產業業務交流暨地方建設教育訓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9472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C33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南市玉井區公所產業業務交流暨地方建設教育訓練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柳先生
連絡人電話:(06)5741141#602
傳真號碼:(06)5747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30
開標日期:2026/07/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9,200 元
Email:Lmc8808@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合格登記之旅行(遊)業。 二、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約、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約、決標。 (一)如為原住民廠商: 1、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2、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3、未檢附者視為非原住民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電話:06-5741141,傳真:06-5747104,地址:台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3〉如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副檔名為.tkn),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並將其列印置於標封內。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郵遞之信封或容器外應黏貼招標文件所附之標封封面或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足資辨認為投標文件之文字。 〈4〉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承攬契約之印花稅由得標廠商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繳款書除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辦理開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自行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115.06.18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招標規範 六、執行計畫期間應配合事項 (五) 所雇用之車輛必須是合法營業用車,具遊覽車客運商業公會之會員,且車輛須經過監理站檢驗合格,接駁遊覽車需為22人座以上,車齡10年以內之合法營業中型遊覽車,車輛強制險皆不得逾期。遊覽車車內設備含冷氣、卡拉OK(或視聽系統)、無線電對講機(或行動電話)、擴音設備、簡易醫療箱(內含一般外科處理用品)。 ※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改為115年06月30日17時整,開標日期時間改為115年07月01日10時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玉井區公所,電話:06-5741141,傳真:06-5747104,地址:台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3〉如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副檔名為.tkn),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並將其列印置於標封內。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郵遞之信封或容器外應黏貼招標文件所附之標封封面或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足資辨認為投標文件之文字。 〈4〉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承攬契約之印花稅由得標廠商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繳款書除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辦理開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自行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115.06.18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招標規範 六、執行計畫期間應配合事項 (五) 所雇用之車輛必須是合法營業用車,具遊覽車客運商業公會之會員,且車輛須經過監理站檢驗合格,接駁遊覽車需為22人座以上,車齡10年以內之合法營業中型遊覽車,車輛強制險皆不得逾期。遊覽車車內設備含冷氣、卡拉OK(或視聽系統)、無線電對講機(或行動電話)、擴音設備、簡易醫療箱(內含一般外科處理用品)。 ※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改為115年06月30日17時整,開標日期時間改為115年07月01日10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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