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04406
公佈日期 : 2026/07/09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CCES11413
採購名稱 : 中正國小籃球場地質改善及周邊通道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5151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733,88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CES11413
採購名稱:中正國小籃球場地質改善及周邊通道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竹縣竹北市中正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中山路19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羅俊
連絡人電話:(03)5552464#830
傳真號碼:(03)55287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7/02
開標日期:2026/07/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33,888 元
Email:hs2367@gapp.hcc.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會會員證 d.其他: 2.廠商納稅證明: (1) 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1 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所得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公會會員證 d.其他: 2.廠商納稅證明: (1) 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 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1 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所得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本項適用於以自然人名義投標之情形) (3)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