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4363
公佈日期 : 2026/07/09
採購單位 :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5-24
採購名稱 : 集集鎮田寮社區活動中心外牆油漆粉刷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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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73711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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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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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4
採購名稱:集集鎮田寮社區活動中心外牆油漆粉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蘇縉均
連絡人電話:(049)2762034#179
傳真號碼:(049)27645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2
開標日期:2026/06/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0,000 元
Email:chil56@jij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
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以郵購?式寄送投標者,應??考慮寄送郵件所需時間,倘因假?或郵局或
郵寄公司等延誤?逾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時間認定,以公
所收發處時間為準。
■專?領標:於領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
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
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
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
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遇颱風等災變致截標?或開標?未能如期辦理之情事,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
分地區停? 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
否延期處理原則延期辦理,。開標時間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
之。
■投標廠商應??檢視是否需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
?員及關係??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得標廠商需依契約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
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本案已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
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核
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115/06/16),投標須知第14頁,第58條、決標原則:誤植為(1)最低標,爰更正為 (2-3)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
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以郵購?式寄送投標者,應??考慮寄送郵件所需時間,倘因假?或郵局或
郵寄公司等延誤?逾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時間認定,以公
所收發處時間為準。
■專?領標:於領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
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
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
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
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遇颱風等災變致截標?或開標?未能如期辦理之情事,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
分地區停? 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
否延期處理原則延期辦理,。開標時間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
之。
■投標廠商應??檢視是否需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
?員及關係??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得標廠商需依契約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
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本案已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
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核
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115/06/16),投標須知第14頁,第58條、決標原則:誤植為(1)最低標,爰更正為 (2-3)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