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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4299
公佈日期 : 2026/07/09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505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市號誌設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5021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1,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3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市號誌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康明正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07)22998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2
開標日期:2026/06/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338,290 元
Email:km0908@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1.未受停業處分及具有交通號誌工程業E603080(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安裝業務),或為E601電器承裝與安裝業之廠商,電器承裝與安裝業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營業項目資料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下載。 2.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切結書1。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總價及決標總價之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若得標廠商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有異議者,應於訂約前提出協調。 (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標單」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標單」單價分析表及「標單」資源統計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標單內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線路設置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道路挖掘挖補費」及「道路挖掘修復費」以上費用為固定單價,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請廠商注意,未依規定填寫者為無效標。 (十)本契約所需經費如因政策變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異動招標文件-【22.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請投標廠商留意,修正事項說明如下:新增(空白標單)115年度高雄市號誌設備採購案KS115-2_bp_rbid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總價及決標總價之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若得標廠商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有異議者,應於訂約前提出協調。 (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標單」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標單」單價分析表及「標單」資源統計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標單內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線路設置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道路挖掘挖補費」及「道路挖掘修復費」以上費用為固定單價,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請廠商注意,未依規定填寫者為無效標。 (十)本契約所需經費如因政策變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異動招標文件-【22.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請投標廠商留意,修正事項說明如下:新增(空白標單)115年度高雄市號誌設備採購案KS115-2_bp_rbi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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