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304222
公佈日期 : 2026/07/09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採購案號 : 115R28
採購名稱 : 藤枝森林遊樂區樹海步道災害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773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R28
採購名稱:藤枝森林遊樂區樹海步道災害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原平
連絡人電話:(08)7236941#311
傳真號碼:(08)72159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29
開標日期:2026/06/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36,500 元
Email:ft5586@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一、評選委員會會議及簡報時間:115年7月1日上午10時;簡報地點: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3樓會議室)。 二、 (一)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 1.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技師執業)。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 4.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 (二)投標廠商應繳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免驗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核准成立文件、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註1 : 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應正式聘用具有1項以上「土木、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專業證照之執業技師於該公司、事務所執業並負責本計畫之執行。 該技師應為該公司、事務所之在職員工,且本案主要部分之技術服務不得複委託予第三方。 註2 : 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評選委員會會議及簡報時間:115年7月1日上午10時;簡報地點: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3樓會議室)。 二、 (一)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 1.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技師執業)。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 4.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 (二)投標廠商應繳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免驗納稅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核准成立文件、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註1 : 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應正式聘用具有1項以上「土木、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專業證照之執業技師於該公司、事務所執業並負責本計畫之執行。 該技師應為該公司、事務所之在職員工,且本案主要部分之技術服務不得複委託予第三方。 註2 : 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