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2488
公佈日期 : 2026/07/0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1205C0122
採購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社會住宅2區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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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62982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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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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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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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205C0122
採購名稱:臺北市萬華區福星社會住宅2區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偉德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5
開標日期:2026/06/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341,496,400 元
Email:wdsyu@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須同時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業類(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一項: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605電腦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I301資訊服務業)。
二、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此外第13點第3項第1款第1目第16子目所規定之其他業類廠商,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小於5%。
三、本案投標廠商資格不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主要材料與設備規格表。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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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標單)。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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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標單)及統包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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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統包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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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可。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9樓/承辦人:吳岳樺/電話:(02)2777-2186#2643)。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10月3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主要材料與設備規格表。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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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標單)。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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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標單)及統包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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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統包需求計畫書。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5年4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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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可。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9樓/承辦人:吳岳樺/電話:(02)2777-2186#2643)。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10月3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