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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301671
公佈日期 : 2026/07/0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採購案號 : 5451500008
採購名稱 : 光纖二轉一轉接頭(BiDi Adaptor)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0725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371,45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51500008
採購名稱:光纖二轉一轉接頭(BiDi Adaptor)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賴虹伊
連絡人電話:(02)23667660
傳真號碼:(02)236589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5
開標日期:2026/05/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120,000 元
Email:u77639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2)本案不允許香港、澳門廠商參與。
附加說明 :
※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 採購金額14,400,000元,預算金額14,4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開標時間:資、規格標:115年5月6日下午1時30分,價格標: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8、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9、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10、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1、本案涉及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得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香港及澳門廠牌(包含陸製、陸資、貼牌產品、標示台灣製造卻使用陸製晶片)資通訊產品。如得標廠商採用之資通訊產品為大陸廠牌(包含陸製、陸資、貼牌產品、標示台灣製造卻使用陸製晶片)者,招標機關發現得標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時,得要求得標廠商停止相關系統及設備之建置、測試或執行,得標廠商並應於接獲招標機關通知之次日起 180 日曆天內改正(例如:更換相關設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 採購金額14,400,000元,預算金額14,4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開標時間:資、規格標:115年5月6日下午1時30分,價格標: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8、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9、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10、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1、本案涉及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得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香港及澳門廠牌(包含陸製、陸資、貼牌產品、標示台灣製造卻使用陸製晶片)資通訊產品。如得標廠商採用之資通訊產品為大陸廠牌(包含陸製、陸資、貼牌產品、標示台灣製造卻使用陸製晶片)者,招標機關發現得標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時,得要求得標廠商停止相關系統及設備之建置、測試或執行,得標廠商並應於接獲招標機關通知之次日起 180 日曆天內改正(例如:更換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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