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300632
公佈日期 : 2026/07/07
採購單位 : 總統府
採購案號 : ooppywang11503
採購名稱 : 總統府中央空調系統第一期汰換工程–善後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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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7502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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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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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ooppywang11503
採購名稱:總統府中央空調系統第一期汰換工程–善後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總統府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秉彥
連絡人電話:(02)23206361
傳真號碼:(02)238994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6
開標日期:2026/06/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60,727 元
Email:pywang2@oo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 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三)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製作契約書並蓋用印信送機關辦理訂約事宜,逾時訂約機關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
(四)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環境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對施工工程項目、施工規範及相關規定、管理成本與所用之材料暨設備性能及品質均有所認識,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人為管制及其他意外情況等風險得以預見及準備。
(五) 保固期間之叫修須於接獲機關通知起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檢修,逾期不到現場處理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得向廠商追償。
(六) 履約期間,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於指定時間或可行時段內施工,必要時得配合於下班或夜間施工,廠商投標時應確實估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後續據以要求衍生之加班、交通等人事費用。
(七) 現場勘查注意事項:
(1) 施工地點位於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2) 勘查預約時間:於民國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第三局第五科 江先生 (02)2320-6389、陳先生 (02)2320-6351、第三局第六科 王先生 (02)2320-6361)聯繫預約。
(3) 投標廠商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應確實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界面等,以確保施工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三)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個日曆天內製作契約書並蓋用印信送機關辦理訂約事宜,逾時訂約機關得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
(四)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環境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對施工工程項目、施工規範及相關規定、管理成本與所用之材料暨設備性能及品質均有所認識,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人為管制及其他意外情況等風險得以預見及準備。
(五) 保固期間之叫修須於接獲機關通知起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檢修,逾期不到現場處理者,機關得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或動用保固保證金逕為處理,不足時得向廠商追償。
(六) 履約期間,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於指定時間或可行時段內施工,必要時得配合於下班或夜間施工,廠商投標時應確實估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後續據以要求衍生之加班、交通等人事費用。
(七) 現場勘查注意事項:
(1) 施工地點位於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2) 勘查預約時間:於民國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第三局第五科 江先生 (02)2320-6389、陳先生 (02)2320-6351、第三局第六科 王先生 (02)2320-6361)聯繫預約。
(3) 投標廠商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應確實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界面等,以確保施工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