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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99597
公佈日期 : 2026/07/0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m03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LED反光警示套環及三角錐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3863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3,6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m030
採購名稱:115年度LED反光警示套環及三角錐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秘書室黃翊汶、環清科盛郁涵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370,7216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5
開標日期:2026/06/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8,368 元
Email:la-ev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050)、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五金批發業(F10601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990)、五金零售業(F206010)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F21309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其他零售業(F299990)。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71萬3,600元整。B項-交通錐:27萬6,9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6萬元;B項-三角錐:2萬5,000元。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 【履約期限】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依本規格提送LED反光警示套環樣品1個至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俟機關審核無誤並書面通知廠商後始得量產,自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若樣品經機關進行外觀審核結果不合格,則廠商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再次送樣予機關進行外觀審核,如廠商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該項目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B項-三角錐:自決標次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5.2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本案採購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共1,972組;B項-三角錐共1,028個。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微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71萬3,600元整。B項-交通錐:27萬6,9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6萬元;B項-三角錐:2萬5,000元。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 【履約期限】 A項-LED反光警示套環: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依本規格提送LED反光警示套環樣品1個至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俟機關審核無誤並書面通知廠商後始得量產,自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若樣品經機關進行外觀審核結果不合格,則廠商須於機關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再次送樣予機關進行外觀審核,如廠商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該項目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 B項-三角錐:自決標次日起算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5.2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6.2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本案採購A項- LED反光警示套環共1,972組;B項-三角錐共1,028個。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微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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