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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99457
公佈日期 : 2026/07/0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0331-2
採購名稱 : 「南崁溪河岸暨捷運綠線G12、G13、G14周邊空間營造都市規劃案」 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93686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331-2
採購名稱:「南崁溪河岸暨捷運綠線G12、G13、G14周邊空間營造都市規劃案」 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邱逢如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5227
傳真號碼:(03)33752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8
開標日期:2026/05/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0 元
Email:10029031@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具履約能力及與本案規劃設計有關者(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科別:都市計畫)或建築師事務所。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二)應檢附基本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基本資格文件(以下擇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都市計畫): (1-1)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1-2)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都市計畫)。 (1-3)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應具都市計畫專業)。 (1-4)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科別:都市計畫)或建築師事務所: (2-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或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內)。 (2-2)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 (3-1)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3-2)章程(其內容具本案相關履約能力)。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市 【履約期限】: A. 「空間營造都市規劃案」: (A)工作計畫書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彩色版)一式5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置表)及採購評選委員建議回應等,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B)期初報告書 廠商應於工作計畫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期初報告書(彩色版)一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完成內容應包含南崁溪兩側都市空間現況調查、都市發展相關需求分析及工作坊執行方案,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C)期中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初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期中報告書(彩色版)1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完成內容應包含期初報告書內容、實體規劃方案、重點策略地區發展方案及3場工作坊影像與文字紀錄,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D)期末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中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提交期末報告書(彩色版)1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內容應包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所列之全部章節,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E)總結成果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末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總結成果報告書(彩色版)1式5份及成果電子檔光碟一式3份,內容應包含契約圖說之所有電子檔案(如:基本圖資、各階段報告書、簡報、會議紀錄、影像、模擬圖、動畫等檔案)(含原始檔案格式)至機關備查及驗收。 B. 「規劃設計成果3D模擬示意圖」: 廠商應於機關發文通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該次3D模擬示意圖成果。 C.第A目至第B目所列有關資料,經機關校對後仍須再修正者,其修正期限以機關檢送之再修正公函所載期限為準,並以1次為限,再修正資料經機關檢視仍不符機關需求者,則視同逾期並自前次履約期限日起計算逾期日數,並依契約第十三條計算逾期違約金,未列再修正期限者,以機關發文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為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226)邱逢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市 【履約期限】: A. 「空間營造都市規劃案」: (A)工作計畫書 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彩色版)一式5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置表)及採購評選委員建議回應等,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B)期初報告書 廠商應於工作計畫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期初報告書(彩色版)一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完成內容應包含南崁溪兩側都市空間現況調查、都市發展相關需求分析及工作坊執行方案,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C)期中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初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交期中報告書(彩色版)1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完成內容應包含期初報告書內容、實體規劃方案、重點策略地區發展方案及3場工作坊影像與文字紀錄,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D)期末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中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提交期末報告書(彩色版)1式10份(含電子檔及簡報檔),內容應包含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所列之全部章節,由機關通知辦理審查或備查。 (E)總結成果報告書 廠商應於期末報告書審查同意或備查發文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總結成果報告書(彩色版)1式5份及成果電子檔光碟一式3份,內容應包含契約圖說之所有電子檔案(如:基本圖資、各階段報告書、簡報、會議紀錄、影像、模擬圖、動畫等檔案)(含原始檔案格式)至機關備查及驗收。 B. 「規劃設計成果3D模擬示意圖」: 廠商應於機關發文通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交該次3D模擬示意圖成果。 C.第A目至第B目所列有關資料,經機關校對後仍須再修正者,其修正期限以機關檢送之再修正公函所載期限為準,並以1次為限,再修正資料經機關檢視仍不符機關需求者,則視同逾期並自前次履約期限日起計算逾期日數,並依契約第十三條計算逾期違約金,未列再修正期限者,以機關發文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為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分機5226)邱逢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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