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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98065
公佈日期 : 2026/07/01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5-6-145
採購名稱 : 115年i郵購關懷農產行銷活動形象宣傳影片製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51085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6-145
採購名稱:115年i郵購關懷農產行銷活動形象宣傳影片製作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盈萱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87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1
開標日期:2026/06/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angelalee167@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5年5月27日更正事項】 1.因誤植招標文件中廠商投標繳交文件審查單(1)第1點,爰更正刪除後重新上傳;2.展延投標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1日17時及更正開標時間為民國115年6月2日上午10時,併修正投標須知之時間資訊為一致。3.本案涉及招標文件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履約期限】1.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腳本,並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5日內提交修正版本。2.腳本經本公司審查同意並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75日內完成初剪(A-copy)影片製作交付本公司審查,並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10日內提交調整初剪(A-copy)影片。3.調整後之初剪(A-copy)影片須經本公司審查同意並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5日內,提供完成影片(B-copy)。如影片有需要調整之處,須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5日內提交。 【注意事項】 1.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公司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3.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5年5月27日更正事項】 1.因誤植招標文件中廠商投標繳交文件審查單(1)第1點,爰更正刪除後重新上傳;2.展延投標期限至民國115年6月1日17時及更正開標時間為民國115年6月2日上午10時,併修正投標須知之時間資訊為一致。3.本案涉及招標文件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 【履約期限】1.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腳本,並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5日內提交修正版本。2.腳本經本公司審查同意並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75日內完成初剪(A-copy)影片製作交付本公司審查,並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10日內提交調整初剪(A-copy)影片。3.調整後之初剪(A-copy)影片須經本公司審查同意並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5日內,提供完成影片(B-copy)。如影片有需要調整之處,須於接獲本公司修改意見次日起5日內提交。 【注意事項】 1.公告期間請已領標廠商定期上網注意,本公司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是否有變更或補充。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3.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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