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97701
公佈日期 : 2026/07/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採購案號 : 1151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汰換教室桌椅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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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4084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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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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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7
採購名稱:115年度汰換教室桌椅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傢俱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葛立國357或陳一誠362
連絡人電話:(02)29320212#357
傳真號碼:(02)293232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4
開標日期:2026/06/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43,000 元
Email:pstc_gerlik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或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11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5年5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5年6?2?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日期另訂),經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為20萬元,於驗收通過後收取保固保證金為6萬元。
7.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 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11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5年5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5年6?2?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日期另訂),經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為20萬元,於驗收通過後收取保固保證金為6萬元。
7.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 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