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97355
公佈日期 : 2026/06/3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13
採購名稱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115年西鶯里購置廚房設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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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7088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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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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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3
採購名稱:新北市鶯歌區公所115年西鶯里購置廚房設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238
傳真號碼:(02)267810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6/0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9
開標日期:2026/06/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72,565 元
Email:AN8213@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或法人。二、營業項目資格: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應與本案履約內容相關,其營業項目得包含下列之一:
1.E801070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2.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3.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4.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5.EZ99990 其他工程業 6.其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應於決標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如因原廠排程或進口因素,經機關同意得延展。
6.[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應於決標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如因原廠排程或進口因素,經機關同意得延展。
6.[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