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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97260
公佈日期 : 2026/06/3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1648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市工程重機械機具、操作人員及所有人調查編管暨上網登錄工作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0653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648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市工程重機械機具、操作人員及所有人調查編管暨上網登錄工作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宗穎
連絡人電話:(07)3368333#2253
傳真號碼:(07)3315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4
開標日期:2026/06/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2,400 元
Email:chiahao@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徵廠商需為工程重機械相關法人登記之人民團體或公(工、協)會。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53(工程企劃處林先生);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5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於本局資訊室討論室辦理開標作業。 *備註: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於開標時若因投標廠商報價高於底價而需比減價時,廠商如因故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本局不另行電話通知詢問是否到場比減價,廠商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比減價。 2.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3.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4.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53(工程企劃處林先生);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35(秘書室陳先生)。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5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於本局資訊室討論室辦理開標作業。 *備註: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於開標時若因投標廠商報價高於底價而需比減價時,廠商如因故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本局不另行電話通知詢問是否到場比減價,廠商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比減價。 2.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3.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4.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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