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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8375
公佈日期 : 2026/07/15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51616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港區整地收受土石方場域設施建置暨營運維護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6601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616
採購名稱:高雄市港區整地收受土石方場域設施建置暨營運維護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呂閔榮
連絡人電話:(07)3368333#3227
傳真號碼:(07)3315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25
開標日期:2026/03/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0,000,000 元
Email:e1226199@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且未受停業處分。 (二)應繳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有效期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營業稅繳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5.設計廠商資格文件(設計廠商為分包廠商,並檢附雙方合作同意書): (1)建築師事務所,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擇一即可,設計廠商資格文件,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並檢附雙方合作同意書。 註1:屬聯合技師/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所有合夥人之技師執業執照/建築師開業證書。 註2:依採購法第24條及統包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統包工程不含監造服務工作。爰此,本局委託之監造案之得標廠商,與本案統包工程之設計廠商,不得為同一廠商。
附加說明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件數:服務建議書1式12份(正本1份、副本11份);資格審查所需之證明文件1式1份。 三、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四、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五、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3240(工程企劃處呂課長)。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1(政風室)。 六、開標(投標文件審查)日期及地點:1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局資訊室討論室辦理開標(投標文件審查)作業。 @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Microsoft Word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件數:服務建議書1式12份(正本1份、副本11份);資格審查所需之證明文件1式1份。 三、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四、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五、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3240(工程企劃處呂課長)。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1(政風室)。 六、開標(投標文件審查)日期及地點:1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局資訊室討論室辦理開標(投標文件審查)作業。 @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Microsoft Word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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