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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7625
公佈日期 : 2026/06/15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H0S260301
採購名稱 : 115年臺中營運所環境清潔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3981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4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0S260301
採購名稱:115年臺中營運所環境清潔維護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芷君/謝宜玲
連絡人電話:(07)5331199#1613
傳真號碼:(07)53102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11
開標日期:2026/06/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90,152 元
Email:lynn1743@tipcmarine.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營業項目需有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
[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補充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係以工作天計算。 3.其他:派駐打掃清潔人員上班日之工作時間需滿8小時,前述全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 07 時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 11時 30 分至下午 12 時 30 分;半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 07 時 30 分至中午 11 時 30 分或下午 12 時 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有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 郵購領標: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 3.派駐勞工任何原因缺工,廠商應指派相同資格及能力人員代理並須經機關同意,機關不另行支付費用。 4.本案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5.本案為配合推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鼓勵廠商得就本案單價分析表項次7、8、9、10、12等所列之工作項目,於內政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所公告之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選擇適當者分包簽約(該分包廠商須符合非拒絕往來廠商資格並經機關同意得為之),分包比例為契約總價10%以上,但其金額不得超過本案單價分析表項次7、8、9、10、12等所列之工作項目之合計契約價金總額。 [其他注意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580300#26臺中營運所 劉芷君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電子領標憑據等。 3.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補充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2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係以工作天計算。 3.其他:派駐打掃清潔人員上班日之工作時間需滿8小時,前述全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 07 時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 11時 30 分至下午 12 時 30 分;半天之工作時間為上午 07 時 30 分至中午 11 時 30 分或下午 12 時 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有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 郵購領標: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 3.派駐勞工任何原因缺工,廠商應指派相同資格及能力人員代理並須經機關同意,機關不另行支付費用。 4.本案廠商依契約提供環保、節能、省水或綠建材等綠色產品,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置之「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申報。 5.本案為配合推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鼓勵廠商得就本案單價分析表項次7、8、9、10、12等所列之工作項目,於內政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所公告之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選擇適當者分包簽約(該分包廠商須符合非拒絕往來廠商資格並經機關同意得為之),分包比例為契約總價10%以上,但其金額不得超過本案單價分析表項次7、8、9、10、12等所列之工作項目之合計契約價金總額。 [其他注意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580300#26臺中營運所 劉芷君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電子領標憑據等。 3.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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