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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7221
公佈日期 : 2026/06/1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60150004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40歲以上從業人員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1732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601500040
採購名稱:115年度40歲以上從業人員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江榮宗/黃鏡儒
連絡人電話:(02)24248111#563/643
傳真號碼:(02)24260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8
開標日期:2026/05/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94,500 元
Email:u44296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如:高溫作業、噪音、游離輻射作業…等)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巡迴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為基隆市及連江縣(珠山分廠)。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三、押標金:新台幣54,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 (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 七、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八、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九、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十、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 十一、本案115年5月18日上午10:30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當日下午13:30辦理評選會議。 十二、修改或統一用語第一次招標部分檢驗項目名稱並變更工作契約檔案。 十三、本次延長等標期並更正附加說明第十一點時間及更正上傳檔案綜合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為基隆市及連江縣(珠山分廠)。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三、押標金:新台幣54,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 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 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 (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63)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d3606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對於未到場之廠商,經本廠通知位於時限內到場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於標封內放入該標案之領標憑證,依工程會企字第1140100194號,視為不合格標。 七、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八、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九、開標現場應遵守標場秩序,手機關機、嚴禁使用手機及擅離座位或交談。 十、投標廠商應充分授權出席之代理人。 十一、本案115年5月18日上午10:30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當日下午13:30辦理評選會議。 十二、修改或統一用語第一次招標部分檢驗項目名稱並變更工作契約檔案。 十三、本次延長等標期並更正附加說明第十一點時間及更正上傳檔案綜合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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