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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7205
公佈日期 : 2026/06/1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951500025
採購名稱 : 台東分隊洩漏電流計1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92927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82,28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951500025
採購名稱:台東分隊洩漏電流計1具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和耕
連絡人電話:(03)8230023#212
傳真號碼:(03)82300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8
開標日期:2026/06/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50,000 元
Email:u47938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如係原住民廠商須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備註】: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1,000,000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財物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本案已事先簽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六、如有招標規範疑義,請電洽台東分隊田蔣鳳貞小姐089-380012。 七、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填寫) 八、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如係原住民廠商須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備註】: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1,000,000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財物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本案已事先簽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六、如有招標規範疑義,請電洽台東分隊田蔣鳳貞小姐089-380012。 七、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填寫) 八、支票抬頭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另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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