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5655
公佈日期 : 2026/06/11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5-18
採購名稱 : 西嶼地質公園創生加值活化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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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0730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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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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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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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5-18
採購名稱:西嶼地質公園創生加值活化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坤霖
連絡人電話:(06)9262620#114
傳真號碼:(06)92747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7
開標日期:2026/05/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50,000 元
Email:fm7100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 9262284)。
四、招、決標原則:
(?)招標?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
(?)決標原則:以「準?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式辦理,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額決標。
(三)本案分為「第?階段資格審查」及「第?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階段資格審查」地點於本局;「第?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五、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翌?起20?內。
六、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效。
七、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八、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廠商資格為依法登記之公司、政府立案學術研究機構團體、顧問機構、法?組織、學校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資格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期或前?期;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檢附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之證明(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政府機關或公立?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標單。
(六)包商估價單。
(七)電?領標憑證書?明細(限以電?領標書?投標者)。
(八)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九)切結書1。
(?)服務建議書8份(如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不?之份數由機關????雙?複印,若有影響評選委員評分之情形,由廠商??負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訂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 9262284)。
四、招、決標原則:
(?)招標?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
(?)決標原則:以「準?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式辦理,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額決標。
(三)本案分為「第?階段資格審查」及「第?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階段資格審查」地點於本局;「第?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五、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翌?起20?內。
六、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效。
七、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八、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廠商資格為依法登記之公司、政府立案學術研究機構團體、顧問機構、法?組織、學校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廠商資格為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期或前?期;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檢附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之證明(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政府機關或公立?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標單。
(六)包商估價單。
(七)電?領標憑證書?明細(限以電?領標書?投標者)。
(八)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九)切結書1。
(?)服務建議書8份(如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不?之份數由機關????雙?複印,若有影響評選委員評分之情形,由廠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