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3370
公佈日期 : 2026/06/0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53A011
採購名稱 : 115年成德立體停車場機械停車設備等系統維護保養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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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5471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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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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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3A011
採購名稱:115年成德立體停車場機械停車設備等系統維護保養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孟達
連絡人電話:(02)27590666#6215
傳真號碼:(02)275996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3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15
開標日期:2026/04/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8,644 元
Email:tc2074@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部分符合情形為(a)+(c)或(b)+(c):
(a)E604010機械安裝業。
(b)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c)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案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另定,採書面審查方式(廠商無須簡報,企劃書(含附件)共11份)。
(二)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35萬8,644元整)】給付,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 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15 年 4 月 7 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15 年 4 月 10 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五)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六)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案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另定,採書面審查方式(廠商無須簡報,企劃書(含附件)共11份)。
(二)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35萬8,644元整)】給付,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 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15 年 4 月 7 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15 年 4 月 10 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五)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六)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