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2859
公佈日期 : 2026/06/08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
採購案號 : 11521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下半年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招標採購案(雜貨類)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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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41294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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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09,21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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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212
採購名稱:115年度下半年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招標採購案(雜貨類)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
機關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興南里仁愛新村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正華
連絡人電話:(05)6339660#608
傳真號碼:(05)63203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26
開標日期:2026/05/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724,840 元
Email:ulpr01@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基本資格:為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案相關(如「食品製造業」(C109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10)、「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170)、「食用農產品批發業」(F102020)或得以生產、販售者。投標廠商需合法登記設立(登記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案相關)且依法納稅之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廠商經營與本案相關之項目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証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公司登記基本資料」、「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工廠登記基本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機關核發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 領取標件方式:
1.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為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以無記名方式(不收取工本費)至機關總務科領取免費光碟。
2.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履約地點位於戒護區內,出入需配合監獄相關門禁管制、檢查措施及時間限制。
(五)消費合作社亦得依標價向得標廠商採購。
(六)為確保食品安全,本案履約期間,廠商所提供之品牌若有食安疑慮(如經新聞媒體報導或衛生當局公布等),招標機關有權要求廠商退貨或更換其他廠牌,廠商應確實配合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基本資格:為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案相關(如「食品製造業」(C109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10)、「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170)、「食用農產品批發業」(F102020)或得以生產、販售者。投標廠商需合法登記設立(登記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案相關)且依法納稅之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廠商經營與本案相關之項目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証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公司登記基本資料」、「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工廠登記基本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機關核發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 領取標件方式:
1.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為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以無記名方式(不收取工本費)至機關總務科領取免費光碟。
2.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履約地點位於戒護區內,出入需配合監獄相關門禁管制、檢查措施及時間限制。
(五)消費合作社亦得依標價向得標廠商採購。
(六)為確保食品安全,本案履約期間,廠商所提供之品牌若有食安疑慮(如經新聞媒體報導或衛生當局公布等),招標機關有權要求廠商退貨或更換其他廠牌,廠商應確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