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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2629
公佈日期 : 2026/06/05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5E1019M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東區營運處花蓮運務段(宜蘭地區)行車人員毒品檢測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81524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5E1019M
採購名稱:115年度東區營運處花蓮運務段(宜蘭地區)行車人員毒品檢測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小姐/主辦:東區營運處
連絡人電話:(03)8576140
傳真號碼:(03)85761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7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5
開標日期:2026/06/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2,000 元
Email:7011045@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衛生福利部認證檢驗及醫療機構或2.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衛生機關或3.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依法設置之檢驗機關(構)。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認證證明書影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它]: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東區營運處宜蘭辦公室(宜蘭市林森路107號 )。 3.履約期限:(1)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分次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每一次尿液收件及檢驗工作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廠商應於檢體收件完成後14個日曆天內,提送檢驗報告交予本機關;陽性受檢者第2次檢體送驗,應於檢體收件後10個日曆天內完成尿液檢驗並提交報告。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預算單價為每人不含營業稅新臺幣1,155元整;預估受檢人數約400人】。 5.本案採不含營業稅單價作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變更事項:A.本案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刪除及修正部份內容,詳勞務採購契約。 B.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修正第二條(一)3.收件方式:(3)檢體指定收件處所為東區營運處(花蓮市富裕二街28號)。【詳勞務採購契約】 ※本次契約修正非屬重大改變,辦理第3次招標。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03-8561602#20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本公司政風處(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其它]:1.有關採購招標疑義、異議,請洽本公司北區供應中心採購室(花蓮市富裕二街38號)、電話及傳真:(03)8576140。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東區營運處宜蘭辦公室(宜蘭市林森路107號 )。 3.履約期限:(1)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分次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每一次尿液收件及檢驗工作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廠商應於檢體收件完成後14個日曆天內,提送檢驗報告交予本機關;陽性受檢者第2次檢體送驗,應於檢體收件後10個日曆天內完成尿液檢驗並提交報告。 4.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不含營業稅總價【預算單價為每人不含營業稅新臺幣1,155元整;預估受檢人數約400人】。 5.本案採不含營業稅單價作為開標時比價基礎。 ※變更事項:A.本案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刪除及修正部份內容,詳勞務採購契約。 B.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修正第二條(一)3.收件方式:(3)檢體指定收件處所為東區營運處(花蓮市富裕二街28號)。【詳勞務採購契約】 ※本次契約修正非屬重大改變,辦理第3次招標。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特別聲明★ 為配合本公司花蓮站站場管理及門禁車輛管制,廠商請由花蓮站西站(原花蓮後站)出入【往售票處手扶梯旁之小階梯進入站場後向北走】,請廠商衡量所需之交通時間及步行至本採購室時間,以免影響其權益。(請洽本公司東區營運處03-85616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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