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2254
公佈日期 : 2026/06/05
採購單位 : 審計部
採購案號 : C11539
採購名稱 : 審計部115年度機房維運暨所屬單位網路改善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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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5402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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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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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4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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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539
採購名稱:審計部115年度機房維運暨所屬單位網路改善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審計部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彭婉蒂
連絡人電話:(02)23971366#869
傳真號碼:(02)239778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2
開標日期:2026/05/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930,000 元
Email:wdpeng@mail.audi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資訊服務業(代碼含I301之相關營業項目)或其他未分類業(代碼含ZZ99);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規定逐項填寫,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二、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所屬單位網路改善)之供應,並交付完工證明文件。
(二)廠商應於115年6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本部機房維運)之供應。【如決標日晚於115年6月1日,則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1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資訊服務業(代碼含I301之相關營業項目)或其他未分類業(代碼含ZZ99);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規定逐項填寫,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二、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所屬單位網路改善)之供應,並交付完工證明文件。
(二)廠商應於115年6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本部機房維運)之供應。【如決標日晚於115年6月1日,則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