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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82136
公佈日期 : 2026/06/0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41500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七美及望安電廠發電機組(1000kW)大修、錶計校正及保養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5564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354,67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500001
採購名稱:115年度七美及望安電廠發電機組(1000kW)大修、錶計校正及保養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婉萍.標案諮詢:巫宗融#352
連絡人電話:(06)9213111#412
傳真號碼:(06)92153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3
開標日期:2026/06/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600,000 元
Email:u075655@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具備工廠登記(E606010)電器承裝業(E601010)。 2.提供曾完成檢(大)修火力發電廠柴油機完工證明(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3.提供曾完成「緊供發電機組1500kW、11.4kV含以上」2022年含以後與台電發電廠並聯供電證明(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4.提供緊供發電機組容量1500 kW及機齡:限於西元2022年含以後製造之發電機組。(附海關進口報單)。 5.本項大修工作屬預定性大修工作且為區域性重要供電設備,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需具有機械、發電引擎維護相關項目及具有3年以上發電機組大修維護經驗。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金額31,60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31,600,000元(含營業稅)。 二、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四、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給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報價。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4.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率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廠商,如依底價承作,其底價已含5%營業稅。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處總務組楊婉萍,電話(06)9213111-41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預算金額31,60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31,600,000元(含營業稅)。 二、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四、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給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報價。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4.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率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廠商,如依底價承作,其底價已含5%營業稅。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處總務組楊婉萍,電話(06)92131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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