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1797
公佈日期 : 2026/06/04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T3-0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國家自然公園土地管理地理資訊系統維運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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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388121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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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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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T3-04
採購名稱:115年度國家自然公園土地管理地理資訊系統維運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韋辰
連絡人電話:(07)5313001#525
傳真號碼:(07)53130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4
開標日期:2026/05/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6,000 元
Email:weichen111205@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中華民國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相關,有設計開發、出版、批發、零售電腦(套裝)軟體相關業務之公司或行號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應備文件如下:
一、資格證件
符合中華民國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相關,有設計開發、出版、批發、零售電腦(套裝)軟體相關業務之公司或行號之廠商。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二) 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及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三、標單正本(請填寫「標價總額、投標廠商」,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企劃書7份(其中報價如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五、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切結書。
七、委託代理授權書(委託代理人出席須檢附,得於會場當場提出;未出席或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應備文件如下:
一、資格證件
符合中華民國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相關,有設計開發、出版、批發、零售電腦(套裝)軟體相關業務之公司或行號之廠商。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二) 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及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三、標單正本(請填寫「標價總額、投標廠商」,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企劃書7份(其中報價如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不合格標)。
五、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切結書。
七、委託代理授權書(委託代理人出席須檢附,得於會場當場提出;未出席或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