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81771
公佈日期 : 2026/06/04
採購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150525
採購名稱 : 115年運動場整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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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48580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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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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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25
採購名稱:115年運動場整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總務主任
連絡人電話:(089)322047#830
傳真號碼:(089)3470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6/01
開標日期:2026/06/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70,804 元
Email:i9750611@ttct.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基本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開業證書 (影本)。
(2)建築師或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3)有效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2.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證明文件:
(1)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影本) 。
(2)建築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3.工程顧問公司業(I101061),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影本) 。
(2)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屬所得稅繳稅證明者(如建築師等自然人)檢附負責人之申報書收執聯或繳款書收據等。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基本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事務所
,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開業證書 (影本)。
(2)建築師或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3)有效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2.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證明文件:
(1)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影本) 。
(2)建築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3.工程顧問公司業(I101061),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影本) 。
(2)土木技師證書 (影本) 。
(3)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屬所得稅繳稅證明者(如建築師等自然人)檢附負責人之申報書收執聯或繳款書收據等。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