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80933
公佈日期 : 2026/06/0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5042
採購名稱 : 「2026年六都交通運輸論壇」勞務委託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9054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42
採購名稱:「2026年六都交通運輸論壇」勞務委託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哲豪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203
傳真號碼:(07)22998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1
開標日期:2026/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0,000 元
Email:kimmin@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摘要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團體(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研究機構等(以大專院校名義投標者,應出具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營業項目之一: I401 廣告業 JB01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I103 管理顧問業 3. 廠商納稅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報價單及標價清單。 6. 服務建議書乙式。 7.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8.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列印電?領標憑據紙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 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6份請置於同一標封內,免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八)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九)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十)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 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五)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投標廠商報價金額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6份請置於同一標封內,免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八)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九)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十)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