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9932
公佈日期 : 2026/06/03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P00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馬管處人流管理系統維護管理委託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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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22798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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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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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P007
採購名稱:115年度馬管處人流管理系統維護管理委託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東孟
連絡人電話:(0836)25631#37
傳真號碼:(0836)256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0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8
開標日期:2026/05/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00,000 元
Email:meng991228-matsu@ta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
(2)資格證件影本:
甲、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體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並列印檢附、事務所開(執)業執照。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關團體法人立案證書等設立證明文件(學校、學術研究機構者應提出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同意投標之文件)。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請附認證文件、認證人員受雇證明及符合派駐資格人員之資歷證明或勞保卡影本以便查驗)。
(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甲、出席授權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出席授權書」1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乙、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丙、切結書1份:以機關提供之格式填寫。
2、價格文件:投標標價清單1份。
3、規格文件:服務建議書1式8份。
貳、本採購案服務酬金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
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
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
間亦同。
肆、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詳見投標須知、委託服務說明書及契約
書。
伍、本採購屬115年預算,倘經立法院審議未過,則依採購法64條規定辦理;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
(2)資格證件影本:
甲、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體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並列印檢附、事務所開(執)業執照。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關團體法人立案證書等設立證明文件(學校、學術研究機構者應提出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同意投標之文件)。
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請附認證文件、認證人員受雇證明及符合派駐資格人員之資歷證明或勞保卡影本以便查驗)。
(3)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甲、出席授權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出席授權書」1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乙、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丙、切結書1份:以機關提供之格式填寫。
2、價格文件:投標標價清單1份。
3、規格文件:服務建議書1式8份。
貳、本採購案服務酬金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
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
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
間亦同。
肆、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詳見投標須知、委託服務說明書及契約
書。
伍、本採購屬115年預算,倘經立法院審議未過,則依採購法64條規定辦理;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