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9349
公佈日期 : 2026/06/02
採購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採購案號 : CH11512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員工參訪水利設施教育訓練活動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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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6512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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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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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H11512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員工參訪水利設施教育訓練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4)8332581#418
傳真號碼:(04)83740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07
開標日期:2026/05/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0,150 元
Email:chingya@chu.i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之旅行業。
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如有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請主動填寫並提交「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領標電子憑據。
(5)旅行業執照。
(6)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或其他與本案有關之相關工會)。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為敘明雙方權益於更正公告之附加說明欄補列:
「本案採固定金額採購;議價範圍為商議廠商投標文件中之內容,但不含價格」及「本標案評審小組組成名單:由本機關[吳專門委員孟洋、黃專門委員淑慧、林主任俊杰、張股長琇惠、陳股長淑兒]組成」。
餘招標文件條件不變,請投標廠商留意,因未涉及重大改變,且不影響廠商投標意願,無需延長等標期。
本處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採用「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簡稱ODF)」,為避免因選用其他應用軟體開啟檔案衍生檔案相容性及差異問題,建議下載相關ODF文件應用工具,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
說明: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四、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五、價格文件如有塗改應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六、其他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為敘明雙方權益於更正公告之附加說明欄補列:
「本案採固定金額採購;議價範圍為商議廠商投標文件中之內容,但不含價格」及「本標案評審小組組成名單:由本機關[吳專門委員孟洋、黃專門委員淑慧、林主任俊杰、張股長琇惠、陳股長淑兒]組成」。
餘招標文件條件不變,請投標廠商留意,因未涉及重大改變,且不影響廠商投標意願,無需延長等標期。
本處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採用「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簡稱ODF)」,為避免因選用其他應用軟體開啟檔案衍生檔案相容性及差異問題,建議下載相關ODF文件應用工具,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行政院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
說明: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二、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四、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五、價格文件如有塗改應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六、其他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