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9266
公佈日期 : 2026/06/02
採購單位 : 國家海洋研究院
採購案號 : NAMR115052
採購名稱 : 115-116年列冊水下文化資產生物監測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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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71879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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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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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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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AMR115052
採購名稱:115-116年列冊水下文化資產生物監測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許世霖
連絡人電話:(07)3382097#263210
傳真號碼:(07)33836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2
開標日期:2026/05/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hsuab@nam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容查詢:余倖霈 07-3382097#263509。2、倘開標日 時間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開標日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院不另通知;倘截止投標日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7)3382097#263210。
3、(一) 第一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30%):廠商應於履約起始日起15個日曆天內以公文提出工作計畫書1式5份及電子檔之隨身碟(內含工作計畫書WORD檔、ODT檔、PDF檔及相關文獻資料)1式2份(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工作計畫書內容應包含ARMS裝置、菌相試片預期放置地點(與本院討論後決定),並納入採購評選委員意見修正後提出,俟機關檢視同意後備查,由機關撥付廠商。
(二)第二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0%):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5年5月31日(含)前送第1次eDNA樣本至本院,利於本院送後續基因分析。2.第1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廠商應於115年9月30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第1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初稿1式10份、電子檔之隨身碟1式2份(內含期中調查報告書word檔、PDF檔及相關文獻資料等及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
(三)第三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5%):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5年10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提送第1次回收之ARMS、菌相試片樣本及第2次eDNA樣本。2.第2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第2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初稿紙本1式10份及電子檔1式2份(隨身碟,內含期中報告WORD檔、ODT檔及PDF檔、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
(四)第四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5%):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6年8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 提送第2次回收之ARMS、菌相試片樣本及第3次eDNA樣本。2.期末調查報告書及成果報告廠商應於116年10月15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期末報告初稿初稿紙本1式10份及電子檔1式2份(隨身碟,內含期末報告初稿WORD檔、ODT檔及PDF檔、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內容查詢:余倖霈 07-3382097#263509。2、倘開標日 時間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開標日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院不另通知;倘截止投標日遇本院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7)3382097#263210。
3、(一) 第一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30%):廠商應於履約起始日起15個日曆天內以公文提出工作計畫書1式5份及電子檔之隨身碟(內含工作計畫書WORD檔、ODT檔、PDF檔及相關文獻資料)1式2份(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工作計畫書內容應包含ARMS裝置、菌相試片預期放置地點(與本院討論後決定),並納入採購評選委員意見修正後提出,俟機關檢視同意後備查,由機關撥付廠商。
(二)第二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0%):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5年5月31日(含)前送第1次eDNA樣本至本院,利於本院送後續基因分析。2.第1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廠商應於115年9月30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第1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初稿1式10份、電子檔之隨身碟1式2份(內含期中調查報告書word檔、PDF檔及相關文獻資料等及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
(三)第三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5%):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5年10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提送第1次回收之ARMS、菌相試片樣本及第2次eDNA樣本。2.第2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廠商應於116年3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第2次期中調查報告書初稿紙本1式10份及電子檔1式2份(隨身碟,內含期中報告WORD檔、ODT檔及PDF檔、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
(四)第四期款(契約價金總額之25%):1.生物樣本廠商應於116年8月31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 提送第2次回收之ARMS、菌相試片樣本及第3次eDNA樣本。2.期末調查報告書及成果報告廠商應於116年10月15日(含)前(日期以機關收文章為準)以公文提送期末報告初稿初稿紙本1式10份及電子檔1式2份(隨身碟,內含期末報告初稿WORD檔、ODT檔及PDF檔、有關執行研究計畫攝(錄)影片電子檔 (30分鐘Full HD畫質,格式為MP4,內容包含野外調查、實驗室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