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9089
公佈日期 : 2026/06/02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L115032201s
採購名稱 : 2026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宇宙劇場、寰宇廣場演出節目暨遊藝踩街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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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6314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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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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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9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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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115032201s
採購名稱:2026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宇宙劇場、寰宇廣場演出節目暨遊藝踩街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歐庭妤小姐
連絡人電話:(03)9369115#132
傳真號碼:(03)93607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8
開標日期:2026/04/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100,000 元
Email:g220087@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1(正本)。
5.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0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據評選委員意見及評選會議紀錄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及電子檔(USB)1式10份予甲方。
2.第二階段:乙方應於進場施作前函送已投保之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予甲方。
3.第三階段:乙方應於115年6月17日(三)前完成各舞台公共設施建置及布置(不含LED電視牆架設)作業。
4.第四階段:乙方應於115年6月24日(三)前完成燈光及音響建置(含LED電視牆架設及舞台設施竣工圖)作業。
5.第五階段:乙方應於115年8月7日(五)前函送7月4日至7月31日止期中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可用USB或光碟)1式5份,內容包含:開幕及每日活動彩排、演出等成果效益說明、活動照片(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活動影音(開幕活動錄影及15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予甲方。
6.第六階段:乙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不含閉幕日)完成場地設施撤場清理及復原(巴西地毯草滿鋪),並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復原完成同意書。
7.第七階段:乙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不含閉幕日)函送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USB)各1式5份,包含:活動辦理成果、總結論(含實質效益及建議)、活動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並標示日期及演出內容)至少150張、活動影音(含全程活動錄影至少44分鐘【每日約1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予甲方;經費結算明細表及著作權清冊另附。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歐小姐,(03)9369115*13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0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據評選委員意見及評選會議紀錄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及電子檔(USB)1式10份予甲方。
2.第二階段:乙方應於進場施作前函送已投保之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予甲方。
3.第三階段:乙方應於115年6月17日(三)前完成各舞台公共設施建置及布置(不含LED電視牆架設)作業。
4.第四階段:乙方應於115年6月24日(三)前完成燈光及音響建置(含LED電視牆架設及舞台設施竣工圖)作業。
5.第五階段:乙方應於115年8月7日(五)前函送7月4日至7月31日止期中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可用USB或光碟)1式5份,內容包含:開幕及每日活動彩排、演出等成果效益說明、活動照片(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活動影音(開幕活動錄影及15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予甲方。
6.第六階段:乙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不含閉幕日)完成場地設施撤場清理及復原(巴西地毯草滿鋪),並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復原完成同意書。
7.第七階段:乙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不含閉幕日)函送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檔(USB)各1式5份,包含:活動辦理成果、總結論(含實質效益及建議)、活動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並標示日期及演出內容)至少150張、活動影音(含全程活動錄影至少44分鐘【每日約1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予甲方;經費結算明細表及著作權清冊另附。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歐小姐,(03)9369115*13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