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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78072
公佈日期 : 2026/05/29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採購案號 : 2spc1150507
採購名稱 : 三大二中駐地四樓廁所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31138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spc1150507
採購名稱:三大二中駐地四樓廁所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宗勳
連絡人電話:(02)29421701#2405
傳真號碼:(02)294073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18
開標日期:2026/05/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31,498 元
Email:g009@2spc.np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屬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屬土木包工業者,依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限登記於苗栗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彰化縣及臺中市之業者,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屬室內裝修業者,其營業項目須列有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所稱納稅證明文件,指: a.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b.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d.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正本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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