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7181
公佈日期 : 2026/05/29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TNCFD1151018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度跨區整合無線電行動中繼相關設備購置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1477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CFD1151018
採購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度跨區整合無線電行動中繼相關設備購置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盧怡庭
連絡人電話:(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06)656905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07
開標日期:2026/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0,000 元
Email:rita0628@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1正本。
6.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新臺幣7萬4,500元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9.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0.保證書。
11.企劃書1式12份。(含單價分析表,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文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若未檢附本項資料,視為不合格標。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再?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期]:?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06)6569056,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屬逾公告?額?分之?未達公告?額之財物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5.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本案評審會議?期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通知。
6.如對本案需求說明書有疑義,請洽指揮中心劉儀華技士(06)2975119#1115。
7.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履約期限:若無線電機設備為三等業餘無線電認證,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工作再報請本機關辦理驗收;若申請專用電信,則交貨期限改為自本機關取得電臺設置核准函(本機關收文日)翌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工作再報請本機關辦理驗收。
※本次公告修正需求說明書第2條、第6條、第9條,財物採購契約稿亦隨之修正,係屬重大變更。詳參本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文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若未檢附本項資料,視為不合格標。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再?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期]:?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06)6569056,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屬逾公告?額?分之?未達公告?額之財物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復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5.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本案評審會議?期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通知。
6.如對本案需求說明書有疑義,請洽指揮中心劉儀華技士(06)2975119#1115。
7.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履約期限:若無線電機設備為三等業餘無線電認證,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工作再報請本機關辦理驗收;若申請專用電信,則交貨期限改為自本機關取得電臺設置核准函(本機關收文日)翌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工作再報請本機關辦理驗收。
※本次公告修正需求說明書第2條、第6條、第9條,財物採購契約稿亦隨之修正,係屬重大變更。詳參本案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