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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75314
公佈日期 : 2026/05/26
採購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採購案號 : kwda1150011
採購名稱 : 115年職前訓練媒體行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808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wda1150011
採購名稱:115年職前訓練媒體行銷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洪小姐(程序);謝凱蓁(需求)
連絡人電話:(07)8210171#1605;1212
傳真號碼:(07)82101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4/22
開標日期:2026/04/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15,000 元
Email:hung123@wd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二)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三)基本資格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 98 年 4 月 13 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述之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應備之文件: (一)廠商於履約期間不允許使用大陸地區人士提供資通服務。 (二)有關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其他應備文件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投標廠商授權書:非公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廠商應就授權參加本案相關會議之人,按格式予以填列,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請於出席開標、評審及議價會議時各別提出,倘未提出則不得參加) 3.投標標價清單: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4.企劃書一式9份。 5.切結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6.切結書1: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經費編列建議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二)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不得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三)基本資格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 98 年 4 月 13 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述之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應備之文件: (一)廠商於履約期間不允許使用大陸地區人士提供資通服務。 (二)有關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其他應備文件說明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投標廠商授權書:非公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廠商應就授權參加本案相關會議之人,按格式予以填列,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請於出席開標、評審及議價會議時各別提出,倘未提出則不得參加) 3.投標標價清單: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4.企劃書一式9份。 5.切結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6.切結書1: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請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經費編列建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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