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74442
公佈日期 : 2026/05/2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61570007
採購名稱 : 大村S/S等共3套23kV MCSG汰換為GIS等設備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629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187,45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61570007
採購名稱:大村S/S等共3套23kV MCSG汰換為GIS等設備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巫小姐/契約規範疑問請洽 吳主辦 #6404
連絡人電話:(04)7256461#6607
傳真號碼:(04)72564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5/1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5/22
開標日期:2026/05/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980,000 元
Email:u97856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一)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
(二)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2、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3、專業證照包含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照,並提 供證照人員之在職勞保投保資料,以證明該證照人員屬廠商編製人員。
附加說明 : 【備註】: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三、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四、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請將投標文件(包括標單及資格文件等)置入綜合封內,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處守衛室。
五、不得參標之規定:詳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五條規定。
六、標單無效之規定:詳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六條規定。
七、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八、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九、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十、投標廠商未依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辦理繳納押標金或以其他方式抵繳押標金者,視為未繳納押標金。
十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二、主辦部門:變電課吳主辦04-7256461#6404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報價及決標方式】:
1. 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2. 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
3. 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
【其它】: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
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並憑身份證件出席,代理人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 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5.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
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6. 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
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7. 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三、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四、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請將投標文件(包括標單及資格文件等)置入綜合封內,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處守衛室。
五、不得參標之規定:詳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五條規定。
六、標單無效之規定:詳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六條規定。
七、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八、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九、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十、投標廠商未依本公司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辦理繳納押標金或以其他方式抵繳押標金者,視為未繳納押標金。
十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二、主辦部門:變電課吳主辦04-7256461#6404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報價及決標方式】:
1. 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2. 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
3. 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
【其它】: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
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並憑身份證件出席,代理人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 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4.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5.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
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6. 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
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7. 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